那一个迷人的笑容又挂在凌琳的嘴角。
很快,她朝章宏挥挥手,一跳一跳地走开了。
章宏还没来得及和她挥挥手,她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了。
他想起了那一朵白兰花,又想起了她说的做笔友的请求——校园之内很是流行笔友。
笔友?
算了吧!
现在的他,哪有那么多的时间。
班级、宿舍、晚自习、还有学校后续的一些活动和比赛。不说别的,学校要求校运会期间,各班务必组织一支拉拉队,这个任务还是照旧落到他的头上。他一个男生,组织什么拉拉队?交给何若兰与洪梅子就行了嘛!可是,两人像是故意要为难他,执意要他负责组织,还煞有介事地给他封了一个“拉拉队队长”的称号。现在,他一听到什么“长”的,那真是一个头两个大——怕怕!
笔友的事情,还真的算了!要是有那么多的时间,还不如好好想一想作文比赛的事情,还不如尽早把拉拉队组织起来,好告别那一个“拉拉队队长”的称号。自从这个称号出现,班上的一些同学都不管他叫班长了,而是改口叫他队长,让他好不尴尬!
他看了一眼凌琳离去的方向,也看了看一中极具气势的教学楼,以及那一群气质非凡的一中学生,就离开了考区,准备去找他的爷爷。但老师想要早点回校,就催促学生们赶快上车,章宏也只好放弃找爷爷的想法。
今天是星期五,爷爷会和弟弟妹妹会一起回苦茶坡。
再次踏上曾经无限憧憬的凤来一中,可现在又要再次离开了,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涉足了——凭他现在的成绩,考上凤来一中的愿望,只能是一个奢望……
而就在新的一周的周三,章宏却意外地收到了凌琳的来信。
他不想当一回事,没想到凌琳居然真当一回事了,并在信中再次提出要章宏做她的笔友。人家都已经来信了,这一次章宏就不能随便算了,只好提笔写了一封回信。但他没有交过笔友,与凌琳只有一面之缘,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回信。算了,只好胡乱写上一些兴趣爱好、年龄身高之类的东西,勉勉强强凑够了一页信纸,就这么装进信封、贴上邮票寄出去吧。
他又想起了凌琳送他一朵白兰花当见面礼。
白兰花就放在他的衣兜里,回来时都掉了几片花瓣,但他没有扔掉,而是夹在了日记本里。
来而不往非礼也。
但拿什么作为见面礼呢?总不能也到学校偷摘一朵花吧!学校里没有什么花呀,就只有路旁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草,开着一些不惹眼的小花,这肯定不能当见面礼。
算了,还是去买一些明信片吧!
他记住了这位叫作凌琳的短发女生……
(凌琳,《十个橡果》,必须点赞!)
夜空中凡星点点